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等规定,现对以下道路客运班线申请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,有具体事例内容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。
电话:0539-4882189
地址: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
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2年1月17日
附件
班线名称 | 班线经营者 | 拟起讫地 客运站点 | 途中停 靠站点 | 线路 里程(公里) | 日发班次下限 及车辆 | 备注 |
平邑至黄坡 (QE2311、QE2316、QE2319、QE2329、QE2336、QE2338、QE2339) | 平邑县运输公司 | 平邑汽车站-黄坡 | 无 | 49 | 日发班次下限:7班 车辆:大型普客一级客车7辆 | 到期重新申请 |
发布评论:
热门内容: